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石家庄市城 中村旧城改造土地收储工作流程和市区 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流程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 石家庄市城中村旧城改造土地收储工作流程 和市 区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流程的通知 (石政办函〔 2010〕61 号) 石政办函 〔2010〕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 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石家庄市城中村旧城改造土地收储工 作流程》和《石家 庄市市区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流程》 印发给 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 ○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石家庄市城中村旧城改造土地收储工作流程 为保障我 市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土地收储工作顺利实 施,保证被拆迁居(村)民按期 回迁安置,根据《石家庄市 市区国有土地储备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 于进一步 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 一步加强 土地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