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8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办法》的出台,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调控的重要举措,对于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保护房地产经纪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 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房地产 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 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 向 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第四条 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 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 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实行自律管理, 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 议,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