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为了明确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的权益,减少施工、结算中因变 更、签证不规范引起的纠纷和争议,根据施工合同有关规定,特制定 如下管理办法共同执行: 第一条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确认: ? ?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是施工图纸的补充部分, 与正式施工图 纸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一经确认,发包人 和承包人双方必须按约定严格执行。 1、设计变更的确认: 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其设计变更应由 设计单位签发变更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施工图。 2) 施工中承包人因施工工艺要求必须变更设计时,先报监理单 位审核,再报发包人审定同意后,由设计单位签发变更设计文件。 3) 图纸会审中提出的变更设计意见,监理单位汇总后,先经发 包人审核同意后,再报原设计单位校核签发。 2、现场签证的确认: 1)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由于图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确保总造价不超过概算,同时保证工程变更的 合理性及技术经济性,并规范工程变更受理及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所有代建项目因下列原因,使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 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发生的变更管理。 1 、工程内容、使用功能的变化; 2、工程技术特征、施工方法的变化; 3、设备选型变更、工程材料的替换; 4、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与地质报告不符; 5、设计的疏忽与错误; 6、更好的设计建议出现; 7、招标工程量清单错漏引起的合同条件变化; 8、其它客观条件变化。 第三条 工程变更审批原则 下列情况可以考虑进行工程变更: 1、优化设计:是指通过现场勘察、核对、分析、论证和比选。在不降低工 程技术标准、使用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对原设计 进行优化,达到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