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等法律、 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 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 的固态废物。 2.2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 存、运送、转移活动。 3 危废管理 3.1 公司生产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 监督管理。 3.2 危险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的原则。 3.8 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 3.9 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 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3.10 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 贮存、运送和处置。 3.11 转移危险废物前, 须向环保部门报送危险
立业龙固项目部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项目部各项工作, 加强落实执行力, 明确责任分工, 经本项目部部 管理人员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员制度规定: 1、项目部管理人员请假时, 必须由项目部经理签字, 否则旷工一个罚款 200 元。 2、班组长及安监员(副班长)请假必须项目部经理或值班经理签字,并有 假条,否则每旷工一个罚 200元,第二个旷工罚 3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 7 天,给予下岗并交公司人力部。 3、所有管理人员必须保持 24小时手机畅通,打电话或手机联系不到的一次 罚款 100元。 4、下井盯班管理人员必须在班前会前半小时联系工作,以便于值班安排下 班的工作,否则每次罚盯班人员 20元。 5、管理人员、班组长、安监员 (副班长兼职 )负责对施工范围内的现场进行 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安排人员限期处理, 并填入隐患走动管理本上 (不 能处理的要跟值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