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六枝特区 南环路东延伸线道路工程项目 廉 政 合 同 书 —1— 廉 政 合 同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 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 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六枝华汇 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与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工程总承包公 司(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岩脚至新场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 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