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6 建设科技| 2004·1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在业内一直被视为看 似简单,实则复杂的工作。 笔者所在的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工程造价管理站,1996年 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行文,成立 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公室,制订了小型建设施工合同 范本,在全地区推行使用,并明文规定:所有建设项目在办 理开工许可证前必须先持承发包双方草拟的承包合同到合同 管理办公室办理审查,备案手续后,方可签订正式合同,否 则不予办理开工许可证。8 年来,全地区的建设项目的施工 合同签订几乎都进行了审查、备案,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竭 制了合同纠纷的发生。 执法管理遇到隐性问题 但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在处理不断出现的造价纠纷的 过程中,笔者深感光有合同审查、备案管理,没有有效的全 过程跟踪管理,合同管理就会存在很多漏洞,也根本起不到 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