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评标办法 1.“两阶段评标法”和“百分制评标法” 评标办法 为了本次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 确保 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订本评标办法。 评标原则 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法”。即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要求技术标与 商务标分开。 2、本次招投标之评委由 人组成,人员由经审核认可的业主、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 专家以及招投标代理单位人员组成。 3、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将全过程参与本次招投标过程,并对其实施监督 管理。 评标细则 (一) 技术标书的评定 1、 评分办法 技术标是指对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措施及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进行评定。 本项目投标文件之技术标共由以下五个子项组成。 各评委将各自独立地对各子项进行打 分。打分的最小单位是 0.5 分。在汇总各评委各项打分的基础上, 去掉一个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