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规定归档资料内容 序号 归档文件 保存单位和保存年限 建设 单位 施工 单位 设计 单位 监理 单位 城建 档案 馆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一 立项文件 永久 1 项目建议书 永久 √ 2 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永久 √ 3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永久 √ 4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永久 √ 5 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 永久 √ 6 专家建议文件 永久 √ 7 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长期 √ 二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1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永久 √ 2 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 永久 √ 3 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 长期 √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永久 √ 5 划拨建设用地文件 永久 √ 6 国有土地使用证 永久 √ 三 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
1.归档范围 凡是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 能够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 具有保存价值的 各种载体的文件和资料, 都应收集齐全并整理组卷后, 向相应部门归档。 其详尽的归档范围 和要求参照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GB50300-2001, 尤其应按当地的相并标准或规程来执行。 2.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工程档案的工范围 1)民用建筑工程 (1)住宅建筑。 (2)办公用房:机关、企业、其他。 (3)文化: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影剧院、文化馆、俱乐部舞厅、其它。 (4)教育:高等院校、中专、技校、中学、小学、幼儿园等。 (5)医疗保健:医院、疗养院、防疫站、敬老院、殡仪馆等。 (6)体育: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其他。 (7)商业:商场、商店、其他。 (8)金融:银行、保险公司等。 (9)服务:宾馆、饭店、旅社、招待所、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