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山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工作总结 自 2017 年 9 月召开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 员会以来, 李家山乡认真贯彻县会议工作精神, 牢牢把握“建 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 权制度,基本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 置”的总体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制度创新、问题导向、农 民主体、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 改革过程中严格做到“五个 必须”,一是群策群力,必须发挥集体智慧;二是依据政策, 必须据实厘清资产;三是民主决策,必须依法界定成员;四 是坚持原则,必须公开量化股权;五是健全机构,必须持续 规范运行。现将该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家山乡位于大别山北麓、 古县西南、 鄂豫两省边界处, 与湖北省陆安县接壤,全乡总面积 1122 平方公里,其中耕 地面积 334455 亩,林地面积 6677 亩。辖 6 个行政村 1 个 居委会, 92
南乐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乐政〔 2017〕28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 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力, 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 保护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 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 促进集 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集体成员收入持续增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发〔 2016〕37 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 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豫发〔 2017〕15 号)等文件精 神和市委、 县委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 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