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盐城市区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一档) 序号 项目 服务标准 ( 一 ) 安全巡查 ①不能实施封闭式管理,但设专人 24 小时巡查小区,全体巡查人员不少于 3 人,服务基 本规范。 ②安全护卫人员统一着装, 熟悉辖区情况, 认真负责, 有较强的责任心, 当班时佩载标志, 尽忠职守。 ③能认真处理好业主 (使用人 ) 的投诉和求助。 ④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 ⑤紧急事件处理预案 (凶杀、火灾、爆炸、地震、电梯突发事件等 ) 基本完整,有关措施落 实。 ( 二 ) 卫生保洁 ①小区生活垃圾袋装化,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房 (箱、车 ) 保持基本整洁。 ②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楼梯单元门以外公共区域保洁, 共用楼梯道清洁由业主 (使用人 ) 自行 组织;公共场所每日清扫一次,清扫结束时地面无垃圾、杂物。 ③公共厕所每天清扫一次,无明显污物便迹外溢。 ④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