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监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建设 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建发 [2009]10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 、规划局、监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规划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加强 对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的规划管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 (建规 [2008]227 号)要求,省建设厅、监察厅联合制定了《山东省城市建 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 ,对强化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 率规划管理、规范调整程序、加强监督检查等做了明确规定。现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山东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的规划管 理,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规划主管部门的依法行政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鲁建标字 [2011]21 号 关于发布全省定额人工各市市场指导单价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我省建设市场人工费价格波动较为频繁。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造 价的动态管理,保障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市场经济秩序,我们组织测算了全省定 额人工的各市市场指导单价(以下简称“市场指导单价”),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 下: 一、市场指导单价是各市以建设市场代表性工程实际人工费支出为基础,并结合各市现阶段 建设市场招投标以及工程发承包、工程结算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取定的。 二、市场指导单价反映了现阶段各市建设市场定额人工单价的合理水平,是各市建设工程发 承包双方招标造价控制、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实施建设市场人工单价管理的重要指导价 格。 三、我们将关注建设市场的人工费变动情况,适时发布人工的市场指导单价,并实行动态管 理。 四、我厅定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