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 (增值税) 一、直接费 (一)调整直接费定义 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的耗费,构成工程实体和部分有助于 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 工机具使用费),直接费中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二)调整人工费 将原人工费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归入规费 项目,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 工教育经费等归入施工管理费项目,其他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三)调整机械使用费 机械使用费更改为施工机具使用费。原机械使用费容中的 养路费或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取消。 (四)符合《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 的规定 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各项费 用容的组成, 应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 中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容组成相统 一。 二、综合费用 综合费用更名为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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