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柜的 排风性能指标 排风量 移动门在工作开启高度 0.5m,面风速保持 0.5m/s 情况下,应在《排风柜》 JB/T6412-1999 技术标准规定的排风量范围内,实际排风量不得大于计算排风 量的 5%(计算排风量=移门宽度 *移门开启高度 *0.5m/s*3600 秒)。 面风速 在满足移动门位的工作开启高度 0.5 m,面风速保持 0.5 m/s 条件下 ,排风量不 变,移动门开启高度发生变化时,面风速可满足以下要求: 1、 移动门开启高度在门全开,平均面风速大于 0.3m/s; 2、 移动门开启高度在 0.15m,平均面风速小于 0.7m/s; 面风速均匀度(须带低风速侦测仪) 排风柜的面风速应分布均匀,在移门开启高度 0.5m,面风速 0.5m/s 情况下, 在移门开启面积内,上下左右每隔 0.3m处,取一个点,测得的面风速,其最大 值、最小值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小于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