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 天津法规 法规名称: 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02-07-18 实施日期: 2002-09-01 失效日期: 修改日期: 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2002年 7 月 18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保护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线路管道、 设备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的勘察、 设计、 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以及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的加工、生产、经营等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工负责
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 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 文 号:512402 颁布日期: 2006-11-7 正 文: 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83号 颁布日期: 20061107 实施日期: 20070101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大常委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房屋使用 第三章 房屋装饰装修 第四章 房屋修缮 第五章 房屋安全鉴定 第六章 危险房屋处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已由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06年 11月 7日通过,现予以公 布,自 2007年 1月 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 2006年 11月 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 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
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