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 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铜政, 2007? 32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铜陵市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一日 铜陵市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努力使民政事业与构建 “和谐铜陵”的目标相适应,根据 ?铜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特制定本发展规划。 “十五”期间,我市民政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在保障人民 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 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 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和进步等方面 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我市“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 基础。“十一五”时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 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也是各种社会矛盾进一步凸显的时期。 因此, 制定并
一、 单位开户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办理流程: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需要提交的资料: 1 .国家机关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城镇私营企业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或《营 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出具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 《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 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出具民 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 .《单位登记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