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08-10-28 13:44:25 | 来源:本站原创 | 9 人感兴趣 | 0 人参与 | 评分: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已于 2005 年 1月 7日经农业部第 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5年 3月 1日起施行。 部长 : 杜青林 二〇〇五年一月十九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 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 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 限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 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促进农业 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 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 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 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 (或农村经营管理) 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 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第二章 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 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 流转的对象和方式。 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