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罚款通知单 工程名称 宁陕县四亩地集镇安置社区三期工程 通知单编号 01 施工单位 陕西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罚班组 土建班组 被罚事由 及依据 被罚事由:工程进度未按项目部进度计划进行且滞后达 2天 被罚依据: 2017年 1 月 8 日项目部安排对本项目 3#楼基础 柱进行浇筑,但 2017年 1 月 9 日仍未按照施工进度要求进 行施工。现经项目部决定,对土建班组处以 300元人民币罚 款,以示警告。自本通知下发之日, 本项目部下辖所有班组, 如工期连续滞后超过 2天的,处罚加倍,并应采取有效赶工 措施进行赶超。 罚款金额 及方式 罚款金额¥ 300元 金额大写:叁佰元整 罚款方式:在下一次的进度支付款中直接扣除 整改要求 必须于 2017年 1月 10日之前将 3#楼基础柱浇筑完毕并满足 施工进度要求。 签发单位 宁陕县四亩地集镇 安置社区三期工程 项目部 签发人 签发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 代表公司履行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实施施工项目管 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 2. 执行公司的管理方针和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实施 GB/T 19001-2008、GB/T 24001-2004、GB/T28001-2001管理体系标准, 实现本项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3. 建立和完善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明确各自职责;对 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4. 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资源需求计划及预算成 本计划。 5. 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质量、环 境保护、安全生产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监控。 6.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进行现 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劳务作业层、 各协作单位、 发包人、 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