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经费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我院的经费管理水平,维护学院和全体学生的利益, 规范学院的财务行为,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 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 “统一领导、集中管理 ”的管理体制;设两名经费管 理人员,一名负责发票保存和记账,即“会计”;另一名负责资金的 管理,即“出纳”。 二、学院的所有支出先由部门做计划,经学院负责的老师批准 后方可执行; 三、市内采购须二人以上前往,一般应乘公共汽车。采购物资 10公斤以上或体积较大时,可以乘坐出租车或雇用其它交通工具; 四、对于所有的支出,原则上需要开具正规发票。特殊情况不 能开具的,须经学院领导同意后开具可以证明实际支出的支出凭证; 发票经学院负责老师签字后,方可找相关经费管理人员报销。 五、购进的物资须经使用人验收并由专职管理人员登记入册, 需国资处验收的,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六、每笔支出数
1 苏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手册填写规范 第一部分 通用规范 (一)研究生培养手册(以下简称培养手册)供研究生分类使用。培养手册分 为博士研究生(学术型)培养手册、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培养手册和专业学位 研究生培养手册。 (二)培养手册是根据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而制订,是记录研究 生完成培养环节的档案材料, 是评奖、毕业和申请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研究生 应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执行。 未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者, 不能毕业,不得申请 学位。 (三)培养手册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统一保管。研究生 根据不同培养阶段要求, 按规定时间向培养单位领取、 规范填写、请导师或培养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并在规定时限内送还。 研究生管理部门将不定期检(抽) 查培 养环节完成情况。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者, 须呈交由导师、 培养单位负责 人签名的书面证明。无故未完成者,研究生管理部门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