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手册填写规范 第一部分 通用规范 (一)研究生培养手册(以下简称培养手册)供研究生分类使用。培养手册分 为博士研究生(学术型)培养手册、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培养手册和专业学位 研究生培养手册。 (二)培养手册是根据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而制订,是记录研究 生完成培养环节的档案材料, 是评奖、毕业和申请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研究生 应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执行。 未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者, 不能毕业,不得申请 学位。 (三)培养手册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统一保管。研究生 根据不同培养阶段要求, 按规定时间向培养单位领取、 规范填写、请导师或培养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并在规定时限内送还。 研究生管理部门将不定期检(抽) 查培 养环节完成情况。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者, 须呈交由导师、 培养单位负责 人签名的书面证明。无故未完成者,研究生管理部门将对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 为加强宿舍管理,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入住手续 第一条 新生报到时,须在财务室交纳住宿管理费后,凭收据到物业办公室办理入住手 续,在校生须在每年 9 月注册时交纳新学年住宿管理费。 第二条 学生报到后,凭有效证件(入住凭单)到宿舍值班室,办理入住手续。 第二章 住宿管理 第三条 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学生宿舍调整涉及到的在校生必须按学 校规定,按时调房或搬迁,不得无故拖延。 第四条 学生床位只限学生本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出租、转让。 第五条 学生宿舍的设施、家具,如床、桌子、凳子、窗帘、锁等一律由物业办公室统 一安排、配备。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私配钥匙。 第六条 需要提前入住,或推迟撤离宿舍的,须经学生管理部门批准,并交纳住宿费; 未经批准,不按期撤离宿舍的,按照临时住宿规定收取住宿费。 第七条 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