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冀建价 [2006]18 号:关于印发 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解释 及 2003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耗量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解释的通知 各市造价站、华北石油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 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及 2003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 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自 2003年 7 月 1日颁发施行以来,为合理 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加强这两部综合基价的管理, 解决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常见问题,我站组织编写了 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 算综合基价》解释及 2003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综 合基价》解释 (见 附件 ),现予印发,与这两部综合基价及宣贯材料配套使用。 请你们接此通知后, 积极宣传贯彻该解释, 并继续收集在综合基价执行中发 现的问题,以便进一步完善。 二 OO六年八月四日 附件:
1 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 综 合 说 明 一、编制概况 (2008-11-06 15:57:02) 本综合基价分上、下两册。其中只包括了普通装饰项目,其他装饰项目见 2003年《全国统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 2003年 7月 1日后新开工工程按本综合基价计算。 7月 1日前竣工和已开工的工程仍执行 1998 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的相关文件。 二、编制原则及依据 (一)编制原则 1.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2.适应当前工程造价改革发展的需要。 3.以 1998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参照 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 定额》(土建工程)及 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进行编制。 4.适应当前施工技术的发展,满足新材料、新工艺在计价方面的需要。 5.综合基价的项目划分齐全、步距合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