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职工公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职工公寓管理,切实做好职工住宿服务 保障工作,营造幸福、和谐、健康、人文的居住环境,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职工公寓住宿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市公司综合部是职工公寓管理部门。 第二章 入住范围及房间定员、物品配置标准 第四条 入住职工公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司在册员工(含上市员工和社聘制员工) ; (二)在市公司或市区三个分公司工作(含借调人员) ; (三)本人及直系亲属在 ** 城区( *** )范围内无住房。 (四)未婚或已婚但配偶不在德州城区工作的。 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后办理。 第五条 职工公寓内每 2人一间标准房,每人 1 个床位。 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 须按规定标准住满 2人。已住房间全部住满后,宿舍管理人 员才可安排新的房间,对不服从安排者,取消住宿资格。 第六
员工公寓管理制度 (暂行条例) 总则 为实施中心寝室统一化、 公寓化、 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维护员工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协调与和 谐,创建整洁、安全、卫生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本 规定。 员工公寓公约 一、 自觉遵守作息制度,养成良好作息习惯,按时起床, 按时就寝 ,宿舍内未经许可不得留宿他人。 二、 自觉遵守和维护生活秩序,公寓区内严禁各类噪声污 染,坚决杜绝楼道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等现象。 三、 不得影响邻居及他人的休息和生活。 四、 员工家属探亲住宿,需提前申请,经办公室同意后办 理登记住宿手续。 五、 提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讲粗话、脏话。 六、 不得在公寓内打架斗殴、赌博、酗酒及进行其它违法 违纪的活动,一经被查,轻者罚款 100 元— 1000 元 ,重者 移交公安部门。 七、 员工宿舍设施归中心所有,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把 东西搬离宿舍或移动拆卸。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