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宁乡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 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管 理、监督,规范造价咨询行为,确保项目预结算编审质量, 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相关要求,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指财政投资项目的工程预 算编审、工程结算审核。 第三条 库内机构作为我市政投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定 点服务单位。为便于开展造价咨询业务,造价咨询机构所承 揽的预结算业务须在宁乡市城区进行。 第四条 造价咨询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 合同约定,严格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所出具 的政府投资项目编审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造价咨询机构及从业人员因编审项目产生关 联方关系,存在间接利益或其他问题,可能对项目编审结论 产生影响的,应按要求申请回避。 第六条 财政局委托项目均按本办法执行;建设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TJDT/ZY-JH-02) 1 总则 1.1 目的及意义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 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 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 程造价,维护地铁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1.2 定义 本制度所称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建设项目全过程各个阶段 --- 即项目可研、初步 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合同实施阶段的所对应的估算、 概算、预算、结算的控制。 1.3 适用范围 凡地铁公司管控的工程项目均执行本制度, 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独立操作的工程 项目参照本制度执行。 2 职责分工 2.1 公司计划合同部为工程造价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a)制定及修订造价管理制度; b)审核估算、概算; c)组织编制招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拦标线; d)审核合同价款; e)审核清单外单价; f) 组织完成建设项目阶段性工程结算和竣工结算工作。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