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以下简称非税收入),规范收入征 缴和支出行为, 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根据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 [2004]53 号)、省政府办 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意见的通 知》(陕政办发 [2004]81 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依法利用政府权力、 政府信誉、国家资 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 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 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包括下列各项: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性基金(附加); (三)罚款和罚没收入; (四)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
同志们:今天下午请大家来,主要是对全省水利系统200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行布置,传达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的主要精神。下面,我就以上两项主要工作谈几点意见:一、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等工作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及政府收支分类制度等财政体制改革逐步深化,要求日趋严格;水利服务领域逐步扩大,社会服务要求逐步提高,水利事业费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财政体制改革和水利事业发展对水利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样一个形势下,当前,务必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领导,科学地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争取财政投入我厅2006年一般预算拨款近2.7亿元,其中用于厅直单位达2.1亿元。与2005年相比,增加2400万元,增长9.8%。其中人员机构经费预算1.6亿元,比2005年增长12.7%,人均财政供给水平接近1.7万元。无论是预算供给总人数、财政安排的水利经费总规模还是水利经费预算的增长幅度,我厅在省直部门中都处于前列。财政预算安排的各项经费对于保持水利队伍稳定、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完成预算编制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