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新、改、扩建燃气工程项目核准办事指南 一、基本情况 事项名称 新、改、扩建燃气工程项 目核准 子事项 无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编码 法定办理时限 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个工作日 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时限 无 办理地点 丹徒区液化气管理办公室(金谷东路号)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办理时间 上午~ 下午~:(下午~:夏时制) 实施主体 镇江市丹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是否网上申报 否 是否使用统一的 法律文书(受理通 知书等) 否 收费情况 无 二、法律依据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 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燃气专业规划,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 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准。 燃气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并具有相应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受理条件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