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工程施工协议 南通四建第二十四建筑分公司 简称甲方 南通四建第五安装分公司 简称乙方 南大仙林校区行政办公楼工程由南通四建承建,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 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办公楼 工程施工配合有关 事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努力维护南通四建的企业荣誉和企业形象,甲方负 责行政楼的土建工程,乙方负责行政楼工程的水电、暖通工程。 二、本工程实行项目法管理, 甲方牵头负责本工程合同范围内施工任务。 水电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配备由乙方组织,其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必须配备 齐全。 三、乙方投放在本项目上的施工及管理人员,优先选用企业内部在编在 册正式职工,不宜临时雇佣社会外来人员,否则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责任 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为乙方参建的南京市 南大仙林校区行政办公楼水电安装 工程, 提供垂直运输、脚手架方便,与现场道路、场地、临时水电管网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