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根据《会计法》及公司章程制定 本办法。 第二章 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 公司设立财务管理机构,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 作,财务管理机构必须明确负责人。 第三章 资产 第三条 资产是指公司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公司拥有 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第四条 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及其他资产。 第一节 流动资产 第五条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 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 用卡存款、在途资金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备用金、预付款和待 摊费用等。 第二节 固定资产 6 第六条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 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 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