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施工合同 业 主(以下称甲方) : 承建方(以下称乙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 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称本合同工程) 工程地点:鹤庆县 工程结构:半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二、工程承包形式 包工不包料。 三、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完工、缺陷修复和保修期 内的保修。本房屋工程项目包括: 1、甲方将房屋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含平整、基础、框架柱、 梁、墙体、楼梯、现浇楼面和地面、架模、拆模、浇筑、做地平、 安装落水管道、内墙粉刷、外墙立面、屋面和卫生间防水、门前台 阶、化粪池、水电施工敷设、内外装修等) 。 2、未提及部分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工程期限 1、本
彩板房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条例规定,同意订立本 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承揽方式:包工包料方式,不含土建、防水、 240 元/㎡ ,占地面 积为 675 ㎡。 第二条 承揽内容:按甲方签字确认图纸制作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报价单。 第三条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四条 工期: 现场施工工期初定为 天(从钢构进场安装之日起计算) ,进场时间 年 月 日(指甲方要求进场安装时间)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源、电源而影响进场施工。 2、因原有结构与设计图纸有较大出入,致使原设计方案不实施时而影响施 工进度。 第五条 付款与结算方式 1、整体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组织验收,经甲方验收后,留 5%质保金,甲 方支付乙方 95%工程款。 第六条 工程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