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水利部农田水利局颁发“国营机电排灌站实行按八项技术指标考核的暂行规定”;1982、1986年,水利部又先后颁发了“灌区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和“综合利用水利工程经营管理考核指标(试行)”。这些文件的颁发,目的在通过计算指标来考核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但由于水利工程受自然和社会影响的因素很多,工程设计、施工、投资等水平悬殊较大,有的地方资料缺乏、计算复杂和基层工程管理单位科技人员少、经济评价方面的基础差等原因,真正运用经济计算指标来考核工程、开展评比活动的并不多,而每次在
1、水利水电工程分等 2、拦河闸工程分等 3、灌溉、排水泵站 工程分等 4、引水枢纽工程分等 5、永久分级 6、大坝分级 7、堤防分级 8、围堰分级 9、洪水频率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洪水标准 [重现期 (年 )] 表 1F411021-9 项目 水工建筑物级别 1 2 3 4 0 设计 1000~500 500~100 100~50 50~30 30~20 校核 土石坝 可能最大洪 (PMF。) 或 10000~5000 5000~2000 2000~1000 1000~300 300~200 混凝土坝、 浆砌石坝 5000~2000 2000~1000 1000~500 500~200 200~lOO 10、抗震设防 2.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的水工建筑物,可根据其遭受强震影响的危害性,在基本烈度基础上提高 1 度作为 设计烈度。 3.基本烈度为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