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部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项目部危险品仓库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消 防结合”的方针,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工程顺利进展,特做如下规定: 1. 项目部危险品仓库的防火工作在工地消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义 务消防队负责搞好消防器材的配备、管理、养护和使用工作。 2.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要求: 2.1 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别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应防止日光曝晒。 2.2 严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严禁靠近热源,气瓶与明火距 离不得小于 10米,使用时,氧气瓶和乙炔瓶的间距不得小于 5米。 2.3 乙炔瓶应保持直立,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3.易燃、易爆一化学品的安全要求: 3.1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等应分别存放在与普通仓库隔离的专用 库内,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汽油、酒精、油漆极其稀释剂等挥发性 易燃材料应密封存放。酸类及有害人体健康的物品应放在专设的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