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豫建建〔2008〕47号 各省辖市、省定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件: 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试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市政 工程 管理 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8年 4月 2日印发 — 2 — 附 件 河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 监督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行为,确保 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部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 作指南》、《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我省城市规划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及大、 中修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应依照本细则实行质量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