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化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 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对我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的管理工作, 有效地 将流管工作迅速的推进,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 办法 。 第一条 我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的管理。 1、我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关系与部分管理权限属于 清镇市流动办,同时在社区领导的管理和派出所片区民警的 指导下工作。因能力所限或道德品行等原因不适应协管员工 作的,调换与补充须经清镇市流管办领导批准。 2、我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流程、岗位目标、信息查 处衔接制度、考核办法流管办拟定;日常考勤、考核、信息 转递,台账统计分析等,由我镇流动人口管理中心负责,每 季度报送市流管办;工资、劳保、医疗、奖惩等事项由市流 管办按规定办理。 3、公安派出所和责任民警对我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负有业 务指导职责。 4、流动人口协管员按每年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 等次,对连续二年评为不合格的,将报市流管办处理。
探求 2008年第 2期(新 113期? 总 176期)? 经济与管理 ? [摘 要] 大量的流动人员在发挥弥补城市结构性劳动力缺陷、 方便市民生活、 推进广州市经济发展特别是基础设 施建设等积极作用的同时 ,也给城市资源配置、 社会治安、 计划生育、 安全生产、 市容环卫等带来了一系列较突出的社 会问题。 近年来 ,广州市勇于创新 ,把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作为加强综治维稳工作的源头来抓 ,作为社会治安的第 一道防线来抓 ,为广州市社会管理特别是治安管理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关键词 ] 城乡建设 ;流动人员 ;管理服务 ;治安 [中图分类号 ] F29[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003—8744(2008)02—0054—04 叶 清 1 刘火燕 2 收稿日期 :2008—1—10 作者简介 :叶 清(1977—),男,广州中医药大学讲师 ;刘火燕 (1973—),男,广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