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次修正) 1987年 9 月 3日湖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 过,1997年 12月 3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 订 ,1999年 9 月 27 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 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土地的保护、整治、开发、利用和管理,均应 遵守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 基本国策,加强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管理, 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四条 县(含县级市,下同)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土地资
关于征求《湖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现公布《湖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 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湖北政府法制信息网”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 发送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10年 10月 29日~11月 12日 通讯地址: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经济法制处 邮 编:430071 电子邮件信箱: hbfzclm@126.com 湖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促进土地整治工作,实现保护耕地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目标,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地整治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 是指对宜农未利用土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