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隧维修管理办法 1 目的 桥隧涵建筑物是铁路线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结构复杂,修建困难,造价较高。为 做好桥隧建筑物的管理、维护、使用工作,保证铁路运输安全通畅,适应铁路运输发 展需要,特制订本规则。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物流公司(铁路运输部工务段) 。 3 相关文件和术语 3.1 相关文件 《铁路工务检修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 、《铁 路桥隧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 3.2 术语 桥涵的承载能力和动力性能要符合有关规定的技术要求, 并根据承载能力及技术 状态,制定运用条件。桥涵建(构)筑物应确保通过的线路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平顺 性,结构构造应便于检查和养护,并设置检查设施。桥上通过超重货物列车、重型铁 路救援起重机前,应进行承载性能检算。 隧道断面面积应满足旅客舒适性要求,衬砌、洞门结构、洞口仰坡、轨下基础应 安全稳定,并具备良好的排水系统
1 广州市燃气热水器安装使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本市燃气热水器的安装使用管理,保障公共安 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和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热水器的安装、使用 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县级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燃气热 水器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资质管理) 燃气热水器的安装、改装、迁移、维修或者拆除,应当 由已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 “安装企业”)进行。 第五条(本地企业资质申请) 工商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申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 企业资质,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向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2 第六条(外地企业告知登记) 在本市行政